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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普高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6-04-15 16:05 教务办  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届普高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6届普高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依据《贺州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201524号)文件的规定,对 2016516日前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6届应届毕业生、弹性学制最高年限内延长修业年限的毕业生、2014届和2015届结业生。

 

二、审核时间安排

 

(一)2016年毕业审核工作只安排一次(即本次),取消往年12月份安排的毕业审核。

 

(二) 523日前 完成毕业审核工作; 63日前 可第二次补交少数学生的审核材料。

 

(三)审核结果为结业的学生,可申请下学期初的补考并填写《贺州学院结业学生回校参加课程考试申请表》,补考课程受学期限制,补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在11月份进行结业换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四)未达到毕业和结业要求的,于 530日前 书面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并填写《贺州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留校继续学习。

 

三、审核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逐个审核各项目,按时完成审核工作;特别对结业学生和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一定要通知到个人,由于通知不到位造成一定后果的由相关二级学院承担责任。

 

(二)教务处负责复核学制、学习年限、毕业时间和成绩等项目。

 

(三)学工处复核操行、处分记录等项目。

 

四、毕业资格审核表格填写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贺州学院2016届普高毕业生资格审核表》和《贺州学院2016年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统计表》;做到材料翔实,填写正确,打印美观。

 

(二)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

 

(三)学制:按所修专业学制填写(本科和专升本学制为4,专科学制为3年)。

 

(四)教育或专业实习成绩:按总评成绩填写。

 

(五)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按总评成绩填写,没有的填“无”。

 

(六)操行:按五等制成绩填写。

 

(七)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以学校发文给予的处分情况填写,如记过、留校察看等。没有的填“无”,留校察看的要注明解除情况。

 

(八)二级学院意见:按审核结果填写毕业、结业、延长修业年限。

 

(九)审核表一律用A4纸横向打印,每页20人。每页都要有表标题和列名称等项目,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签名和盖章,不能省略。

 

(十)请各二级学院在 523日前 将《贺州学院2016届普高毕业生资格审核表》和《贺州学院2016年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统计表》(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交)。

 

附件:

 

1. 贺州学院2016届普高毕业生资格审核表

 

2. 贺州学院2016年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统计表

 

 

 

  贺州学院教务处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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