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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2015-05-06 00:00 教务处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从第六周开始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和排课。为确保排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4-4-3模板排课。上午、下午各4节课,晚上3节(综合素质公选课),公共体育排在下午7-8节及上午3-4节,周一至周四晚上安排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原则上不能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对个别课程进行调整,应根据《贺州学院教学计划异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填报《贺州学院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审批时间定为第十七周。

三、录入教学计划时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填写,从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出教学计划,认真核对,落实开课教师,并下达教学任务书。

四、各二级学院自行存档教学任务书备查。

五、时间安排

1.教学计划和任务安排。

第六、七周(41525日):各学院录入教学计划。

第八、九周(426-59日):各学院录入教学任务。

2.公共课程安排。

第十周(510-12日):体育学院安排公共体育课程。

第十周(513-16日):外国语学院安排公共英语课程。

第十一周(517-1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政治理论课。

第十一、十二周(521-23日):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安排《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师教育学院安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文化与传媒学院安排《大学语文》;。

第十二周(524-25日):理学院安排《高等数学》、《大学物理》。

第十二周(526日):设计、音乐学院安排《艺术鉴赏》。

3.第十二、十三周(527-66日),各学院计划课程全部排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六、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安排专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2.在录入教学计划时, 务必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内容填写,认真检查核对课程代码、学分、开课时数、考核方式、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和起止周等内容。

3.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个人信息,尤其是职称等数据,要求每个学期及时核对修改(包括外聘教师),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注意不得随意删除教师信息。

4.录入课程代码时应注意,如果是新开课程,在增加课程代码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编排。同时,在增加新课程时要注意不能随意删除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原有的课程,否则会造成系统中原有课程数据的混乱。

5.各学院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课程需经教研室审核,二级学院领导批准,才能在教学计划中录入。除特殊课程外,新教师原则上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

6.同一门课程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不允许连续排课超过2节(综合素质和通选课除外)。

贺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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